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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2015-5-10   字体: | |
《湖北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
 
    2011年以来,我省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自觉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湖北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切实把事故预防作为促进安全生产的主攻方向,把规范生产作为促进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把科技进步作为促进安全生产的重要支撑,加强基础建设,加强责任落实,加强依法监管,提高监管执法能力、技术支撑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全省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持续稳定好转态势,为我省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安全保障。
    一、主要目标进展情况
    《规划》确定了21项安全生产约束性指标,从实施情况看,各项指标总体控制情况良好。5项相对指标中,2012年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和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分别为0.104、1.89和3.328,与2010年相比分别下降39.53%、32.01%和44.35%,已提前完成规划目标任务;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为1.88,比2010年下降28.89%,新发尘肺病病例年均增长率为7%,已完成中期目标,预计可按期完成规划目标任务。16项绝对指标中,有6项指标全面完成规划任务,包括工矿、煤矿、非煤矿山、火灾、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水上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指标;有8项指标完成中期目标,包括各类事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铁路交通、特种设备事故死亡人数、较大事故起数、硫化氢一氧化碳氯气磷化氢等主要急性职业中毒事故指标;有2项指标未达到中期目标,包括其他道路交通事故和农业机械事故。主要原因分析,虽然其他道路交通事故未达标,但从全口径道路交通(含生产经营性和其他道路交通合计)指标来看,2012年共死亡1825人,比2010年下降6.1%,比中期目标值1905人少80人,全口径道路交通已完成中期目标。农业机械事故未达中期目标的主要原因是国务院安委会对农业机械事故控制指标进行了较大调整,从2011年的14个指标增加到2012年的63个指标,农机部门相应调整了农业机械事故统计上报的范围和口径,故事故有所增加,但预计扔在控制指标范围之内。综合分析,各项指标均在可控范围之内,预计可按期完成规划目标任务。
 
《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约束性指标中期进展情况表
相对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规划目标
到2015年目标值
2010年  实际
2012年实际
2012年中期规划值
完成
情况
1
亿元GDP事故死亡率
比2010年下降  36%以上
0.11
0.172
0.104
0.143 
提前完成规划目标
2
工矿商贸十万人事故死亡率
比2010年下降  26%以上
1.78
2.41
1.88
2.14 
已完成
中期目标
3
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
比2010年下降  32%以上
1.89
2.78
1.89
2.38 
提前完成规划目标
4
煤矿百万吨死亡率
比2010年下降  40%以上
3.59
5.98
3.328
4.87 
提前完成规划目标
5
新发尘肺病病例年均增长率
控制在5%以内
5%
9%
7% 
7.1%
已完成
中期目标 
绝对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规划目标
到2015年目标值
2010年  实际
2012年实际
2012年中期规划值
完成
情况
1
各类事故死亡总人数
比2010年下降  10%以上
2268
2520
2319
2416 
已完成
中期目标
2
工矿商贸企业事故死亡人数
比2010年下降12.5%以上
410
469
386
445 
提前完成规划目标
3
较大事故起数
比“十一五”平均数下降15%以上
54
74
57
60 
已完成
中期目标
4
煤矿事故死亡人数
比2010年下降  25%以上
65
86
42
77 
提前完成规划目标
5
非煤矿山事故死亡人数
比2010年下降  12.5%以上
58
66
48
63 
提前完成规划目标
6
危险化学品事故死亡人数
比“十一五”平均数下降12.5%以上
9
9
9
10 
已完成
中期目标
7
烟花爆竹事故死亡人数
比“十一五”平均数下降12.5%以上
1
0
1
已完成
中期目标
8
硫化氢、一氧化碳、氯气、磷化氢等主要急性职业中毒事故
比2010年下降  20%以上
1280 
1600 
1300 
1463 
已完成
中期目标 
9
建筑事故死亡人数
比2010年下降  12.5%以上
124
142
134
135 
已完成
中期目标
10
火灾死亡人数
控制在2010年水平
17
17
7
17 
提前完成规划目标
11
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
比2010年下降  10%以上
844
938
720
899 
提前完成规划目标
12
其他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
控制在2010年水平
1006
1006
1105
1006 
暂未完成中期目标
13
水上交通事故死亡人数
比“十一五”平均数下降10%以上
2
1
0
提前完成规划目标
14
铁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
比2010年下降  10%以上
68
76
70
72 
已完成
中期目标
15
农业机械事故死亡人数
比“十一五”平均数下降10%以上
17
14
31
18 
暂未完成中期目标
16
特种设备事故死亡人数
比“十一五”平均数下降10%以上
4
2
4
已完成
中期目标
    二、主要任务进展情况
    “十二五”以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创新机制,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省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持续稳定好转态势。
    (一)强化责任,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断健全。
    2011年以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10〕58号)、《湖北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令第339号)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鄂政发〔2011〕81号)精神,加强领导,细化措施,不断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一是强化各级领导责任,促进安全生产领导责任落实。从2011年开始,全省17个市州及所有县市区人民政府都将安委会主任调整为政府一把手担任,并推行“一岗双责”制,政府班子成员根据职责分工负责自己分管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以此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二是建立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考核机制。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指标任务,逐月逐季调度分析,实行动态监控,强化年度考核。将安全生产指标考核指标纳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精神文件创建、党风廉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等考核体系,通过考核推进责任落实。三是明确部门职责。通过明确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积极发挥安委会作用,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推进了部门监管责任的落实。四是强化企业监管。督促企业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高危行业安全生产重大事项备案制度、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前置审批制度,强制推行安全生产工伤保险、足额缴存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和推行安全生产责任险等制度,通过日常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特别是在2012年,继国家总局出台《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之后,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并开展深入调研,结合我省实际,又相继制定了《金属非金属矿山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六条规定》、《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保护员工生命安全八条规定》,并狠抓贯彻落实,有力推动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二)深化治理,安全本质水平不断提升。
    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预防理念,将重点行业专项治理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贯穿于整个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先后制定了《湖北省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湖北省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改分级挂牌督办办法》、《湖北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整改效果评价办法》等,对隐患的排查、分级、建档、报告、整改、效果评价、销案以及监督管理进行了全面规范。省政府每年安排500万元的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治理专项奖励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政策,推动了隐患大治理。安监部门先后单独或会同有关部门,以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铁路交通、水上交通、农业机械、特种设备和冶金等八大行业等行业为重点,以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和“打非治违”行动为抓手,扎实开展了煤矿瓦斯、水害集中监察行动,非煤矿山危、险、病尾矿库排查整治,化工企业搬迁及自动化改造,消防安全“清剿火患”战役,道路旅游客运安全集中整治百日大会战,烟花爆竹“三超一改”治理、高速铁路及其在建项目安全大检查,水运码头及“三无船舶”整治等。2011年以来,共排查各类事故隐患130多万条,已整改123万多条,整改率95%以上。2011年,省安委会对7处重大隐患进行了挂牌督办,全部整改销案。2013年又对10处重大隐患进行了挂牌,目前已有2处得到整改,其它8处正在整改之中。
    (三)科技兴安,安全保障能力不断增强。
    一是强化了安全科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规划科技处作为责任处室的安全科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定期联系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安全科技重大事项。坚持重心下移、服务基层,每年都精心组织开展了“安全科技周”、安全科技成果展示、安全科普知识宣传教育等一系列活动,2011、2012年连续被省科技厅、省委宣传部和省科协等三部门表彰为“科技活动周先进集体”。二是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连续多年大幅增长,扶持力度不断加大。2013年专项资金达2500万,比2010年增长212.5%。联合省财政厅印发了《湖北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了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三是项目建设成效不断显现。2011年、2012年,共支持59个地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以及43个科技项目建设。支持鄂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该市治理各类重大隐患72处,较大事故零发生。支持省教育中心安全资格培训网络考核及监控系统,全省安全培训网上考试和远程教育平台建成。还支持了非煤矿山行业六大系统、矿山地面塌陷与井下水综合防治关键技术;化工行业合成氨危险工艺自动化控制改造、氯化工艺自动连锁、加氢、氧化工艺生产装置自动化控制技术项目;烟花爆竹行业全自动智能装药生产线示范项目、批发企业视频监控及流向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等,通过资金引导,激发了企业加强科技研发和应用的积极性,提升了本质安全水平。四是大力引导科技研发与创新。7项产品技术被列入2012年国家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新型实用装备产品指导目录;11项技术被纳入2012年全国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防治关键技术攻关项目;“矿山新型劳动保护装备研发”等3个项目被列入国家安全科技“四个一批”推广项目。同时,还首次遴选“岩体声发射监测仪”等10项新技术新产品作为全省首批重点推广目录。2013年,向国家安监总局申报了安全生产网格化移动监管执法系统、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应急救援仿真模拟系统等22个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防治关键技术科技项目。2013年,举办了中国(中部)消防产品、应急救援装备、安全生产、劳动防护用品展览会,300余家省内外企业代表参加,127家单位的340个展位、2000余件套产品同时展出。五是加快推动中介服务机构规范发展。创新了安全评价机构年度考核、日常监管方式、《安全评价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发展布点规划、机构及评价人员基本情况清理公告、安全评价报告责任倒查、信息网上公开、机构主要负责人约谈等十大举措,发挥了中介机构在安全生产中的重要技术支撑作用。2013年,重新认定了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并在《湖北日报》进行了公告。
    (四)重点防控,企业作业环境不断改善。
    一是开展了木质家具制造、石英砂加工、石棉制品制造等3大重点行业粉尘与高毒物质危害治理工作,全省297家木质家具制造企业已治理165家,停产整顿67家,关闭9家;98家石英砂加工企业已治理67家,停产整顿28家,关闭13家;33家石棉制品企业已治理21家,停产整顿16家,关闭1家。同时,选定金矿开采、电子制造、汽车制造、船舶修造、水泥制造等5个行业开展了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二是稳步推进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深入动员,周密部署,层层落实责任,将《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告知书》逐一发放到辖区每家相关企业,并将申报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市州安全生产责任部门考核内容,全省用人单位职业危害申报数量已达到1.75万家,名列全国前6位。三是积极开展职业安全健康宣传培训工作。2012年,组织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印发宣传画及宣传材料2.4万册,发送公益短信11万条,张挂横幅、设立展板、发放宣传手册6.5万份,开展案例警示、现场咨询230多场,组织近万余名职工参加全省职业病防治法规知识竞赛,在电台、报纸、网络等主流媒介广泛宣传普及职业病防治等法律法规。开展了职业健康培训教育,共培训职业健康监管人员766人次,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3113人次。
    (五)创新机制,安全监管执法能力不断强化。
    一是强化计划执法,推进日常监管监察。认真贯彻落实李鸿忠书记铁的面孔、铁的手腕、铁的标准“三铁”精神,加强源头监管、日常监管、专项执法和事故查处。省、市、县三级安监部门全部落实了执法计划报同级政府审批、报上一级安监部门备案“双报审”规定。2011年以来,全省各级安监部门共使用各类行政执法文书22.56万份,监督监察覆盖率91.9%,监督监察复查率113.9%。在61个县(市、区)实施委托乡镇执法。二是强化联合执法,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省安办牵头组织安监、监察、公安、煤监、国土资源、交通运输、住建、工商、质监等部门,开展多轮大范围的联合执法行动,共查处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建设、生产、经营行为9061起,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行为376起,私采滥挖、超层越界开采行为83起,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行为324起,责令1164家单位停产停业或停止建设,暂扣或吊销有关证照446个,取缔关闭816处非法生产经营窝点。三是强化源头监管,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出台《湖北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方案》、《湖北省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实施办法》,规范煤矿监管,全省煤矿单井年生产规模由原来平均不足1万吨提升到现在的平均7.5万吨。安监、国土两部门联合发文,对各类新建矿山最低生产建设规模和服务年限作出了明确规定。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大部分市(州)划定了化工集中区域或化工园区,各级安监部门对没有“进园入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许可申请实行“零受理”。四是强化责任追究,严格查处安全责任事故。严格执行较大以上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典型事故“说清楚”、重大事故约谈等制度,强化责任追究。近年来,省安委会对24起较大事故执行了“说清楚”制度,对1个州政府进行了约谈,对11起较大事故调查处理实行挂牌督办。全省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273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37人。
    (六)完善体系,应急处置能力不断增强。
    省安监局与省发改委联合制定了《湖北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十二五”专项规划》,提出建设1个省级综合应急救援基地、1个省级物质储备基地、4个危化品区域应急救援基地和4个矿山应急救援基地建设任务。争取国家支持湖北省(武钢)非煤矿山救护队装备建设专项资金4200万元,7套事故体感模拟系统采购,安全操作与事故救援虚拟仿真系统和事故实战演练系统等7套设备即将组织采购。深化与公安、地震、气象、环保、电力等部门的预警和联动,强化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沟通机制和应急救援快速协调机制,参加了中南六省应急救援区域联动演练。据统计,共开展演练活动961场次,参演指战员29116人次。有120个矿山企业分片开展了井下火灾、顶板垮塌、水害事故的应急演练,489家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了泄漏、爆炸、火灾事故的应急演练,41家建筑企业开展了高处坠落、脚手架垮塌等事故应急救援演练。通过演练,强化了政府和企业协同处置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协同作战和应急处置能力。
    (七)加强培训,安全素质不断提高。
    制定了《湖北省安全培训管理办法》、《湖北省安全培训大纲、考核标准、培训教材编制计划》,建成包括45353道试题的各类试题库86个。建成远程视频监考平台以及考试软件系统、省安全生产考试中心机房、安全培训考核管理信息系统。开设了“湖北安全中心网校”,已有750多人接受了网络在线培训。强化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全面落实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培训注册安全工程师1609人,安全监管人员2200人次,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2.6万人,特种作业人员24.8万人,班组长2.2万人,其它各类人员10.8万余人,与工会、劳动保障部门联合开展了农民工安全技能培训,其自我安全保护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实施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管理能力提升工程,省、市两级党校、行政学院已将安全生产形势讲座纳入教学课程。邀请国家安监总局总工程师黄毅同志,对省安委会成员领导、市州政府分管领导、大型企业负责人进行专题培训,解读了国务院40号文。《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后,将其纳入“六五”普法内容,在网站刊载政策解读。在湖北公共频道开辟了“安监新视角”和“拍案惊奇之安监月报”两个栏目。2013年,启动了“寻找最美基层安监卫士”大型公益活动。
    三、重点工程实施情况
    (一)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程进展顺利。
    制定了《湖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年创建工作计划》,明确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目标,各有关部门分别制定了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方案。坚持典型引路,在各重点行业分别选择一批安全生产意识比较强、积极性比较高、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比较扎实的企业进行试点,通过政策引导、行政督导、专家指导,整体推进了标准化建设工程。全省达到三级以上标准化水平的企业有3048家,其中,一级企业49家,二级企业456家,三级企业2543家。全省600家危险化学品安生产企业已全部达到三级以上标准,烟花爆竹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138家,非煤矿山企业达标企业2102家,首批52家示范矿井建设顺利。机械制造行业标准化创建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共有208家企业达标,其中42家大型企业达到国家一级企业标准。
    (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工程逐步推进。
    一是省级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中心正积极推进。目前,省技术支撑中心项目初步设计通过了省发改委审批,并争取到省发改委2012年、2013年计划内投资项目资金共2000万元。与武汉理工大学设计院签订了工程设计合同。完成了建筑物拆除和场地平整工作。通过邀标和评审,选定了地质勘探施工单位,正在进行地勘和试桩工程。二是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建设有序。建成了湖北省非矿山安全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实验室、湖北省职业危害检测与鉴定实验室、湖北省矿山实验室等3家国家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省级中心实验室。
    (三)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工程走在全国前列。
    探索实施了集中采购和统招分签相结合的建设方式,在全国率先完成了2012年能力建设项目,为首批42个县级安监局采购发放装备3806台(套)。建设方式上,40万资金中20万由省局统一招标采购和配发;另20万由各地分签合同自行按计划采购。招标过程中,严格把握有利于项目实施、有利于充分竞争、有利于运行维护、有利于得到最好性价比和最优服务“四个有利于”标准,公开公正公平招标,并全程邀请纪检监察和财务审计部门监督参与,阳光操作。管理上,做到“四个一”,即:1名装备管理人员,1整套管理、使用和维护制度,1个专柜集中存放,1系列使用管理培训。能力建设项目的实施,改变了过去眼看、鼻闻、手摸的粗放型安全监管方式,实现了专业化、信息化、标准化安全监管,安监部门的整体形象焕然一新。国家安监总局杨元元副局长在全国能力建设座谈会上,对我省的工作给予高度肯定。目前,42个县级安监局通用检测装备、专用检测装备、现场执法与调查取证分析装备已全部配备到位。各地政府还因地制宜,落实配套资金1882万元,划拨办公业务用房1840平米,购置执法用车27辆,在安监部门执法车辆和办公业务用房建设上给予倾斜,确保了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开局良好,进展顺利。2013年,我省13个市州安监局和103个县级安监局列入能力建设范围,国家安排中央预算内资金3610万元。目前,正在组织编制2013年市县级安监部门能力建设方案,力争年底建成并发挥作用。
    (四)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程有所突破。
    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整体设计、分步实施”的原则,投入经费近200万元,分期建设湖北省应急救援指挥信息平台系统,初步具备了内网运行应急数据库、外网接受应急预案报备的功能,实现了与国家安监总局平台互联互通。下一步,将逐步建设省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急指挥通信信息平台和网络系统、应急救援专业数据库系统、重大危险源预警监控系统、数据统计与分析、事故后果模拟、应急资源与预案调度、接处警决策辅助、应急预案管理、桌面演习系统等应用系统,并实现与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省政府应急办、安委会范围内相关职能部门及市州相关平台信息共享、协调联动。
    (五)安全科技工程成效凸显。
    坚持把科技进步作为预防事故、保障安全的有效手段,实行科技成果研发与先进适用技术推广两手抓,两促进。一是网格化监管信息系统试点初步建成并取得阶段性成效。在全国率先探索了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创新,通过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实现基层安全生产全时段、无缝隙、精细化管理。目前,已建成黄梅县1个一级网络,乡镇(开发区)17个二级网络,社区(村)524个三级网络,实现了监管对象、事项、要素、动态、应急事件等日常监管工作数字化和格式化,实现了人、机、物、环等要素统一,实现了各级安全监管行动同步和网络全覆盖,试点建设以来,该县较大以上事故零记录,工矿商贸事故零发生。二是移动执法系统实现了创新和突破。为提升移动执法系统的使用实效和应用范围,组织进行了二次开发,将网格化监管、重大危险监督检查、隐患排查和现场执法手册等进行整合,并移植到移动执法终端设备中,实现了智能化、便捷化、规范化、系统化“四化”技术创新和突破,为17个市州,42个县市区,7个网格化试点单位和局机关业务处室发放了设备,运行效果良好,全面提升了安监队伍现场执法水平和权威性。三是开发完成项目申报管理系统。随着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扶持力度的不断加大,申报的项目逐渐庞杂,而各类项目申报流程及监管要求不尽相同,开发了安全生产项目申报管理系统,通过项目库管理、项目网上申报、项目跟踪管理、辅助审批、统计分析等功能,为项目库建设和项目跟踪管理提供了有力技术支撑。四是建设了远程教育和网上考试系统。坚持教考分离,投入资金200多万元,构建政府、企业和培训机构“三位一体”的信息平台,集网上考核监考、远程视频会议、教学于一体,打破了传统教学考试的时空限制,充分利用教育优质资源,建立健全师资管理、学员信息、远程教学、考核试题、考核颁证、信息查询、报表统计等基础数据库,实现全省安全教育培训考试信息化管理。同时,正在有关行业推广应用煤矿锚网喷联合支护、单体液压支柱,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胶结充填采矿技术,化工企业危险工艺自动化控制和阻隔防爆技术,烟花爆竹安全药物应用技术,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两客一危”车辆GPS动态监控系统等一批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
    (六)煤矿事故预防与主要灾害治理工程深入推进。
    积极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和煤矿示范矿井建设工作,全省煤矿已有200多个采煤工作面淘汰木支护,改用单体液压支柱,有300余个个采煤工作面使用了刮板运输机,掘进巷道锚网喷联合支护率达到50%,配备了200台装岩机,150台(套)斜井载人装置,30台截煤机,安全保障水平得到显著提高。特别是在薄煤层使用了滚筒采煤机,在岩巷掘进使用了综合掘进机,实现了湖北煤矿采掘机械化零的突破。深化煤矿灾害斯治理工作。出台了《湖北省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实施意见》,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进行了防突专项设计,建立了地面永久抽放系统,落实了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生产、建设做到先抽后采,先抽后掘。督促煤矿建立了防治水专业机构,配备了防治水专业人员和专业设备。大力推进煤矿扩能技改,已有289处煤矿实施了技术改造,其中122处已经投产。
    (七)重大隐患治理工程稳步推进。
    针对企业不知道隐患查什么、怎么查、如何改,以及解决监管部门监管全覆盖、管什么,谁来管的问题,在鄂州市、武汉市江岸区、宜昌市夷陵区、石首市、巴东县5个市县试点建设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化、数字化体系。通过采取隐患排查治理与信息化管理高度融合,实现了重大危险源智能辨识、备案审核核销、动态图像和参数监控、预警信息处理情况监督、执法检查情况监督、化学品安全技术数据库等六大功能,建立健全了企业对照标准自查自改,监管部门全面覆盖、实时监控的工作机制。目前,已制定63个行业的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已有3760家企事业单位注册运行,排查一般隐患12764条、重大隐患22条,已整改销号一般隐患11969条、重大隐患19条,推动了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规范化、法制化和信息化。鄂州市试点以来,通过落实“三制度两职责”,即: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两化”管工作检查督查制度、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执法监察制度;信息管理员职责、信息员职责,隐患排查治理数量成倍增加,实现了较大以上事故零发生。9月份,隐患排查治理“两化”系统试点将拓展到30个县市,明年将在全省推进。
    (八)职业危害治理示范工程稳步实施。
    加强源头治理和部门联动,《湖北省省级投资项目并联审批指导意见》中,将涉及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纳入前置审批,把职业卫生预评价审核批复作为项目立项必备条件之一。印发了《关于加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的通知》,截至目前,省安监局审批项目48个,市、县安监局审批项目256个。先后制定了《全省职业卫生管理规范化企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全省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暨职业卫生管理规范化企业创建活动验收方案》,扎实开展职业卫生管理规范化企业创建活动,树立一批职业卫生管理有序、控制科学、防治效果明显的职业卫生管理先进典型。2013年5月,组织召开了全省职业卫生重点行业专项治理暨规范化企业创建现场观摩会。
    (九)公共安全保障工程推进有力。
    目前,全省25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已有23处完成了防突专项设计,正在建设防突设施和工程,15处建立了地面抽采系统。19座三等以上尾矿库中,8座正在进行勘察设计,11座正在进行在线监测系统安装建设和试运行,年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建成省级以上化工园区6个,地市级16个,县级48个,入园企业485家。首批110家存在危险工艺的化工企业全部完成自动化改造,首批列入搬迁计划的33家安全防护距离不足的化工企业已基本完成搬迁任务。53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和100多家批发经营企业进行了重新规划设计改建,实现了远程监控。全省2.59万辆“两客一危”车辆全部安装了GPS动态监控系统,在全省长途客车张贴安全监督标识,落实了长途客车司乘人员凌晨定时休息制度。扎实开展旅游交通安全整治,取缔旅游客运车辆挂靠营运,对全省旅游客运车辆实行“三统一”管理(统一车辆标识、统一专段号牌、统一规范公司化经营),实施了旅游客运车辆每周安全例检制度、车辆专段号牌制度、导游兼职旅游安全员制度、车辆发车前安全提示制度,得到了国家总局、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的充分肯定。
    (十)安全文化建设工程不断深入。
    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楚天行、安全生产书画摄影作品比赛、安康杯竞赛等活动,认真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全社会凝聚安全发展共识。组织“人保财险”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网络竞赛,吸引了全省1.26万家单位、20.45万人参加竞赛,累计答题近200万次。大张旗鼓宣传安全生产红旗(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模范事迹,宣传李适、周全意、丁安等优秀安监干部的先进事迹,发挥安全文化的激励作用,弘扬积极向上的进取精神。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安全社区等示范创建活动,创建省级安全文化示范企业50家,其中全国示范企业6家,对28个社区实施了正式备案,将13个安全生产创新成果提交专家评审,2013年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暨安全文化建设现场会在武钢召开。
    五、《规划》中期实施进展情况评估
    (一)指标实施进展情况评估。各项规划指标进展良好,绝大多数指标达到中期目标,为“十二五”末各项安全生产指标全面完成打下了坚实基础。但是,仍有少部分指标因统计口径或国务院指标调整等因素影响有所反弹,未达到中期目标值,其中,其它道路交通事故2012年死亡1105人,比2010年上升9.84%;农业机械事故2012年死亡31人,比2010年增加17人。
    (二)主要任务进展情况评估。《规划》实施以来,各级政府和安监部门以《规划》为指导,认真履职,加强监管,狠抓落实,政府领导、部门监管、特别是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行动趋于常态并不断深化,科技保障能力不断增强,企业职业卫生作业环境得以改善,安全监管执法机制不断创新,应急处置能力稳步提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取得新进展,《规划》各项任务进展顺利。
    (三)重点工程进展情况评估。十大重点工程中,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程、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工程、安全科技工程、煤矿事故预防与主要灾害治理工程、重大隐患治理工程、安全文化建设工程等进展顺利,成效初步显现,部分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并得到国家安监总局、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技术支撑体系工程、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程、职业危害治理示范工程、公共安全保障工程等有序推进,取得新进展。各项重点项目的实施,带动了各级政府和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提升了本质安全水平,改善了基层安全监管执法能力条件,推动了安全生产工作落实。
    但是,仍存一些问题和不足,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加以改进。一是少部分指标实施与中期目标有一定差距。21项指标中,有2项指标未达到中期目标。二是部分重点工程实施不够理想。省级技术支撑体系尚在建设之中,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程尚未完全到位、部分重点行业领域的公共安全保障工程推进不快等。三是重点工程投入保障机制不完善。省级、地方、企业和社会共同投入的机制还不够健全,在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事故预防和隐患治理等方面的投入有待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的示范带动和指导作用有待进一步加强。
    综合分析,《规划》实施以来,总体上进展情况较好,通过一系列政策法规出台,监管执法体制机制创新,科技兴安战略实施,基层基础不断加强,安全责任深化落实,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实现了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但是,“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机遇与挑战并存,必须要清醒地看到安全生产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抢抓机遇,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不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进湖北经济社会与安全生产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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